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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建筑认养:国内不盛行 国外是惯例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:张艳  来源:中国文物网  发布时间:2014-12-15 11:45:09

 

      近日,祖传文保大宅植槐堂无力维修,为了保护古建筑,7户主联名贴出“英雄榜”:谁维修房子,给谁30年使用权。消息一出,在当地引发了一片热议。


      事实上,如植槐堂这类因年久失修,无力维护保养的文物古建筑不在少数,有些因国家拨款得到了及时维修,有些则被“认养”而得到修护,有些则继续破败下去。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历史建筑数量众多,尽管政府不遗余力地采取措施进行保护,但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人员、资金毕竟有限,面对全国数量众多、需要维修保护的古建筑来说,可谓杯水车薪,许多老建筑依然面临着无人看护甚至破败的困境。


      近年来,公众也逐渐加入了古建筑保护的行列,一些地方正在探索“古建筑认养”这种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。比如山西曲沃的“古建筑认领保护”、广东开平碉楼的“社会认养”、安徽黟县的“文物建筑保护爱心认领”和浙江金华的“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保护”等。


      中国:古建筑认养不盛行


      提及古建认养,文化遗产研究专家、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表示,在中国,文物古建筑“认养”这种“以租代养”的方式并不是十分盛行。究其原因,一是中国的文物保护单位如“故宫”、“长城”体量非常庞大,个人无力承担保护维修任务,再则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属于国有,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相关文物保护单位来对它们进行保护和维护。二是由于古建筑的维护和修复往往耗资巨大,仅仅通过政府的公共财政难以支撑,虽然在有些地方也在探索以租代养的保护模式,但动辄高达数百万元的修复费用,仍让许多人望而却步,“以租代养”这种文物古建的保护方式远不如国外流行。


      国外:古建筑认养是惯例


      文物古建认养的做法主要出现在国外,在国外古建筑认养已是惯常做法。据苑利介绍,国外的情况往往是这样的,比如说有一栋老房子,政府管无力承担其维护工作,那么政府会以比较便宜的价格卖给个人,比如说一美元就可以买一栋二百年前的老房子,一欧元就可以买座古堡。但购买人却不能买到手后就将其搁置,必须对古建筑进行维修,而维修则需要一大笔费用。在不改变整体格局及修旧如旧的前提下,古建筑维修好了以后可以投入使用,但毕竟它是文物,所以政府有权按照相关保护标准随时监控维修和使用情况。中国在不远的将来恐怕也会走这么一条路。

 

文化遗产研究专家、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


      专家介绍


      苑利(1958~ ),民俗学博士,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。主要从事民俗学、文化遗产学、中日韩文化源流等方面研究。1990~1992年受东京都立大学邀请,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座研究员,从事中日韩远古文化比较研究,兼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院非常勤讲师;1994~1995年赴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,从事韩民族文化来源研究;2003~2004年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邀请再次赴韩,在韩国国立民俗博物馆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。主要代表作有: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》、《韩民族文化源流》、《龙王信仰探秘》、《中国民俗学教程》、《从稻作文化看韩国文化的起源和发展》和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》等。(责任编辑:麦穗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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